“停车罚款”,岂容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 !k_xxl\&
近日,多名市民反映,在昌平区燕丹村太海路侧停车时,遭燕丹村委会保安大队锁车并罚款100元,原因是车辆占用了交通通道或消防通道。对此,保安大队称,为整治“乱停车”,款项交到村委会。据了解,“停车罚款”是村里经决议通过的。(1月8日新京报) ic{NSqs=
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,保障道路畅通无阻,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,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。俗话说:与人方便,与己方便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,确实也存在个别车主不按规定停车入位。这里既有车主缺乏规则意识,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。因为在很多情况下,车主都会陷入一位难求境地。 *1D6@WH}u
不过,在笔者看来,你是“停车罚款”也好,停车收费也罢,总得合情合理且合法。一个村委会仅凭几个人的举手表决,就形成了具有合理合规的“停车罚款”决定,这也未免有拿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当回事了吧! vmnHTg!Q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实施。而村委会又不是国家行政机关,怎么能擅自越俎代庖,罔顾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乱罚款呢? ,,~GM|)"+
也许,在村委会一帮人看来,“停车罚款”有违相关法律法规,但为了村委会的局部利益,他们还是要触犯法律底线,一意孤行地搞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的土办法。 Cv&jZy |